房子在妻子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老公给老婆买了套房子,登记在老婆名下,离婚时,老公能否主张分割这套房子?这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遇到的纠纷,房子在妻子名下,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为什么呢?
解决方案: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各种财产,而不仅仅局限于房产证上的名字,也就是说,即使房子登记在妻子名下,只要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那么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在婚后也没有进行过任何的财产约定或公证,那么房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购买房产时,建议夫妻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就房产的归属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如果已经存在房产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寻求合法的解决方案。
房子在妻子名下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