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
诉讼过程中债务人突然死亡债权人应怎样处理
债务人死亡诉讼中止,要等待遗产管理人或者继承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五十条 诉讼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
第二百五十六条 执行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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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遗产管理人的选任】继承开始后,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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