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怎样定性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13)普法百科5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怎样定性

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该种行为的具体定性及操作问题还要分情况而论。

(一)、根据场合不同,法律责任不同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

2、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债权人为索取债务,使用暴力、暴力威胁等手段的,一般不以定罪处罚。构成等其他犯罪的,依照第二百三十四条等规定处罚。但是由于债权人并无权,债务人有权基于之规定,依法追究债权人民事法律责任。

3、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二)、值得注意的问题

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总有差距。上述问题在理论上虽然可以很清楚的区分法律责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不可回避的障碍。

1、 举证障碍:其实以上三种情况均存在举证困难的问题,对债务人而言,除非债务人对自己的财物有专门的监控设备进行现场取证。对债权人而言,除非债权人能对实施上述行为进行现场取证。

2、 实施上述行为的债权人必须是债权人本人或债权人的委托人。属于债权人委托人的,债务人只有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债权人委托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对其所做的意思表述方能有效。

(三)、建议穷尽法律手段

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因此违法则未免得不偿失。建议债权人通过经验较为丰富的律师运用法律技巧,解决这一问题。

债权人的权利

(一)债权人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从法律意义上讲,债具有严格的相对性,债权债务关系只能约束特定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债权人只能要求特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不对其他人产生任何影响。所以,债务人同第三人的关系与债权人无关。

(二)债权人免除债务权

债权人免除债务,指债权人放弃自己的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的关系。

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附生效条件的免除比如,债权人表示只要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归还本金,可以免除利息。附解除条件的免除比如,赠与人表示成立后,如果经济状况恶化,赠与合同不再履行。附生效期限的免除比如,出租人通知承租人下个月1号开始不必再支付房租。附终止期限的合同比如,出卖人通知买受人,其售予买受人商品的八折优惠月底终止。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的部分,也可以免除债务的全部。比如,债务人乙应当偿还债权人甲二万元人民币,甲表示乙可以少还或者不还,就是债权人免除债务。甲表示只需要偿还一万元,是债务的部分免除;表示二万元都不必偿还,是债务的全部免除。

免除应当通知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法律效力。免除为放弃债权的行为,向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因此,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有时免除债务可能损害第三人利益,比如,融资中,出租人出卖人的交付义务,承租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因此,免除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不得免除。

(三)

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怎样定性”问题进行的解答,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合飞律师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385042.html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怎样定性的相关文章

随意殴打他情节恶劣的行为怎么处理呢(随意殴打他情节恶劣的行为怎么处理最有效)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寻衅滋事,殴打、追逐、拦截、侮辱、随意恐吓他,强取东西,随意毁坏、侵占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如何处理随意殴打他人的恶劣行为? 律师答复: 随意殴打他,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

债权人抢债务人财产犯法吗

债权人抢债务人财产犯法吗 债权人抢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属于违法行为,涉嫌构成。 相关 《中华民共和国》 第二百六十三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一)入户...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立案标准(蓄意损害他人财物如何罪)

嫌疑故意损害财物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损害他人财物数额较大量刑标准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数额巨大刑事处罚标准一般都是3~7年不等有期徒刑,因故意损害他人财物被判刑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嫌疑故意损害财物如何罪? 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处罚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人哄抢怎罪量刑

一、多人哄抢怎罪量刑 在针对聚众哄抢这一犯罪问题上,我们目前采取原则是着重追究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与者责任。 对于那些犯有此类罪行的个体,他们将面临多达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还会被课以罚金。 而如果涉及到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情况,那么这些行为人将会受到更严...

民法典中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如何申请执,债权人能冻结债务人的债权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民法典中债权人要求冻结债务人财产如何申请,相关法律规问题没办法解决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的行为如何认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的行为如何认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 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欠不还由侵犯他合法益,本质上是违法。 (二)债权人如何追回券 1、通过 最简便方式则是通过强制执公证,直接进入执程序。对公证...

行债务怎样定性,索取债务定性的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常常因对法律知识了解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合法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法律知识,本篇文章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代他行债务如何定性,第三行债务的效力如何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

损坏他人财物刑事拘留标准(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金额多少可以拘留)

具体拘留多长时间要看是什么拘留,如果是刑事拘留最长不会超过37天,如果是政拘留最长不会超过20天,所以这个就需要根据实际损坏财务的金额来确了,达到5000以上就可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拘留多少天 1、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拘留多长时间,要依据采取什么拘留措施而,如果是刑事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