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须承担全部债务
丈夫死亡妻儿是否需要承担全部债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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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 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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