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需要哪几方盖章
一、债权债务转让协议需要几方盖章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而签订转让协议的,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是不需要盖章的。协议两方就可以了,但是签三方也行,省略了通知债务人的程序该协议是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的协议,所以不必债务人签字,但必须另行书面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七十九条 【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四条 【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二、债务转让的形式包括哪些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1、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
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
2、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不脱离债的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
在并存的债务承担中,由于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债的关系,对债权人的利益不会发生影响,因而原则上无须债权人的同意,只要债务人或第三人通知债权人即可发生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转让而签订转让协议的,需要转让人与受让人在转让协议上签字,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合飞律师网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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