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不履行债务该怎么办
一、失信人不履行债务该怎么办
失信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失信人的财产偿还债务。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如何将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现行制度,要想将一名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两个途径:
1、由人民法院主动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理论上,如果法院强制执行未果,又发现被执行人符合失信行为条件,人民法院应该依职权主动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
2、由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把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申请人如果认为被执行人符合以上失信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申请书中需要写明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被列入失信名单的原因是有能力履行债务而不履行,或者暴力拒绝履行等,所以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合飞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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