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到底包括哪些方面?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到底包括哪些方面呢?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最常见的收入形式,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提成、补贴、加班费、年终奖金等。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投资等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利润、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投资的分红、利息等。
- 知识产权的收益: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创作、发明、设计、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所取得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稿费、专利使用费、版权费等。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这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因继承或者受赠而取得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遗嘱继承的财产、法定继承的财产、赠与的财产等。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夫妻双方约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夫妻一方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时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间是从夫妻双方结婚登记之日起,到夫妻双方离婚或者一方死亡之日止。
-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增值部分、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部分等。
- 形式: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股权等。
- 约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归属、管理、处分等事项。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在离婚或者一方死亡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注意时间、来源、形式和约定等因素,在离婚或一方死亡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如果您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或分割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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