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执行?
在离婚案件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很多人对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很了解,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
申请执行 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如果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财产状况或线索,法院可以责令申请执行人限期提供,逾期不提供的,法院将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调查 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法院调查财产时,会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协助。
财产评估 如果法院认为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评估,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拍卖、变卖财产 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拍卖、变卖财产所得的价款,应当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
实现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优先受偿权的费用;
当事人所欠的税款;
其他应当支付的费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
在离婚案件中,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申请执行人应当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如果被执行人的财产无法满足申请执行人的要求,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
在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申请执行人也需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协助,以提高执行的效率和效果。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执行?,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