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电子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文约定,劳动合同之成立,必须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基础条件;同时,该合同经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平等自愿且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经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分别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如此方能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亦有所明确,凡是能够以有形的方式体现其记载内容,并且可供随时查阅调取的数据电文,均应被视为符合法律、法规对于书面形式的要求。
在此基础之上,若当事人双方约定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等形式来签署相关文书,则不应仅仅因为采用了这些新兴的形式就否定其法律效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在平等自愿且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完全可以选择采用电子形式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只要符合相关的规定,电子劳动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艺人经济合同里包含了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该项合约并不属于我们通常所说的劳动合同范畴。
经纪人合同并非典型意义上的劳动合同,而应视为一种特殊的雇佣合同类型。
雇佣合同亦称为"雇佣契约",其本质是由其中一方(即被雇佣者)向另一方(即雇主)提供劳动力来完成某种特定的工作任务,同时由后者负责为前者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及劳动薪酬的一份双方同意的协议或者契约。
即便在这份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有关竞业限制的条款,它仍然不能被归类为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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