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欠款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一、债务人欠款不还法院怎么执行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交付财物或票证。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四十六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欠款不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申请执行国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的,应当提交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我国机关公证的仲裁裁决书中文本。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8、总的来说,在人民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是非常多的,类似于人民法院有权利要求银行配合法院的工作,直接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然后把这些财产全部都转移到债权人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债务人欠钱不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包括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扣押、拍卖被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查询或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