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人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
一、授权委托人是否要承担公司债务
1、授权委托人原则上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未经追认的,由代理人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债务由公司这个企业法人来承担。
2、法律依据:《》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二、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的立案标准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发行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擅自发行致使三十人以上的投资者购买了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的;
(三)不能及时清偿或者清退的;
(四)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企业发行债券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不经批准的情况下企业没有权利擅自发行债券的,擅自发行债券的行为,会给投资者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而且擅自发行债券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就构成了刑事犯罪。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合飞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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