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理结婚登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应当是男女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任何一方受胁迫、欺诈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
(二)达到法定婚龄。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未达此年龄结婚,婚姻无效。
(三)符合一夫一妻制。即双方均无配偶,若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再行结婚登记则构成,重婚是违法行为,其婚姻关系无效。
(四)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为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五)不存在禁止结婚的疾病。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者,在未治愈前禁止结婚,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及后代的健康。
二、结婚登记一定要在吗
结婚登记并非一定要在所在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既可以选择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也可以选择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不过,随着政策的发展,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比如,在一些试点地区,双方均非本地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和双方户口簿、,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尚未在全国全面推行。因此,在准备办理结婚登记时,建议先了解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政策,准备好所需材料,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以确保结婚登记顺利完成。
三、结婚后如何加上女方名字
在结婚后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及相应流程:
**情况一:有的房子**
1. 先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一般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等,且会审核夫妻双方的等情况。
2. 银行同意后,夫妻双方需携带上述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前往当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缴纳相费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情况二:无贷款的房子**
夫妻双方需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直接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双方需签署相关文件,缴纳一定的税费,一般包括等。完成缴费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房产证进行变更登记,加上女方名字。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办理前可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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