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银行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一、父母欠银行债务子女要承担吗
若双亲对银行的负债未予偿还,其子孙通常无需负担此项清偿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之规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独立民事主体间的关系,因此,父辈所背负的债务并不自然地转移到子女身上。
如果父母不幸离世,子女获得了去世父母的财产继承人身份,则子女便需要在其继承的财产份额上限内履行偿还父母债务的义务。
具体而言,当子女选择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时,便可在此情况下不对父母的债务承担为清偿的法定责任;反之,若子女接受并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应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的范围内来偿还父母的债务,如若遗产价值超出了应还款额,除非子女主动作出额外偿还的决定,否则他们可不必对此部份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二、父债子女有义务偿还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规定“父债子偿”这一原则,即子女对其父母所欠下的债务不具有直接偿还的法定义务。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子女在继承其父母遗产之后,则应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清偿其长辈依法所应缴纳的税费以及应付的债务。
在此过程中,清偿义务的范围是以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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