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一、夫妻一方有债务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在进行婚姻关系解除程序之时,原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应被认定为需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若在此过程中出现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属各属于不同方的状况,则应对此有明确的协商并进行妥善的处理。
倘若在离婚手续完成后负债方又产生了新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将此视作为其个人债务,已不再是双方的共同责任,因此也无需再负担该笔债务的偿还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离婚后新增债务算夫妻的吗
若离婚之后所引发的负债并不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有债务,反而被判定为个人单独负担的债务。
在双方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已经不再具备法定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因此,对于配偶一方所面临的债务问题,另一方按照法律规定具备否决的权利。
具体的情况,需要视真实的事件发展进行判断。
例如,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对夫妇为了孩子而选择借款,那么这样的举债行为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债务。
倘若此类伴侣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独自为了给孩子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而向他人,那这类情况便无法界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债务。
简而言之,任何发生在离婚之后的负债,均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负担的责任。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