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一方承担所有债务吗
一、可以一方承担所有债务吗
夫妻双方于办理之时,完全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商议、决定债务履行方式。
当其中一方出于自己意愿,全权担负起所有债务,并且与另一方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之后,从法理角度来看,这一条款通常是被看作有效的。
必须注意的是,这种约定对于外部债权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来说并不具备约束力,他们依然拥有向夫妻任意一方进行追索债务的权利。
因此,即使有一方在离婚协议中表示愿意承担全部债务,但在应对来自外部的各项债务时,双方可能均面临着最后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夫妻一方有债务离婚后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依据具体情况分析,在进行婚姻关系解除程序之时,原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生活期间所欠下的债务,应被认定为需由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若在此过程中出现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或者财产归属各属于不同方的状况,则应对此有明确的协商并进行妥善的处理。
倘若在离婚手续完成后负债方又产生了新的债务,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将此视作为其个人债务,已不再是双方的共同责任,因此也无需再负担该笔债务的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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