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归男方,女方还要承担吗
一、离婚时债务归男方,女方还要承担吗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问题,通常情况下应该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只要该笔债务是用于维持两人共同日常生活所需,就应由他们共同来偿还。
而针对那些主要为单方利益产生的债务,则应该由个人独自负担。
关于子女、孝敬父母等相关费用的债务,虽然原则上也应由个人来负责清偿,但根据实际情况,夫妻双方也有可能共同分担这类债务的压力。
当夫妻面临离婚时,关于财产和债务的分配问题,建议首先尝试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再交由公正无私的法院进行裁决。
涉及到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问题等等,都需要充分尊重并严格依法给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必须要有冷静期吗
离婚行为并非必须经过冷静期。
倘若当事人选择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则必须先行度过为期30日的法定离婚冷静期。
此外,夫妻在自愿的基础上若决定结束婚姻关系,应签署书面形式的,并亲自前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若当事人决定通过诉讼途径离婚,只需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经调解仍然无果便可获判离婚,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这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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