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如何分清债务
首先呢,要知道怎么分辨什么是夫妻共有的负债和谁该负责。
这有几个标准:第一种情况,如果双方都签了字或者其中一方后来承认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借钱的那位是用自己的名字来满足家里的日常开销的。
最后一种就是,虽然用配偶的名字借了钱,但是超出了日常所需的部分。
那么,哪些又是个人债务呢.就包括以下几点:第一个,就是两个人结婚前欠下的债。
第二个,尽管合同上约定了是某个人来还债,但是如果他是故意逃避责任的话那就不算。
第三个,就是一方没有经过另一半的同意,自己去做生意,赚的钱也没用到家庭里的。
第四个,就是一方因为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而欠下的债。
最后一个,就是其他应该由个人来承担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债务时是不是能分割
在离婚之后,所负的债务可以进行划分,其中单独属于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需该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而对于夫妻双方共同所负担的债务,则需由夫妻二人共同予以偿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共同债务的约定仅限于夫妻之间生效,对外部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在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面,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为:若是有共同财产存在,应先从共同财产中进行清偿;若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或财产已被各自拥有,则双方可协商解决债务问题;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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