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有效吗
一、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有效吗
离婚之际缔结的债务各自承担的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在此情况下,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累积的财产选择归属彼此的决定,以及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在外部世界所背负的债务,若第三方对此约定毫不知情,则此项约定仅属于夫妻之间的私密协定,其在外面对抗持有债权的第三方并无约束力。
关于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由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经转变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为了购买这些财产而产生的债务;
(2)夫妻为了维持家庭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
(3)夫妻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或者一方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经营收益被用于家庭生活或与配偶共享所产生的债务;
(4)夫妻中有一方或双方为了治疗疾病以及履行法定责任而产生的债务;
(5)因为需要未成年子女而产生的债务;
(6)由于需要照顾负有老年的亲属而产生的债务;
(7)为了支付夫妻中任何一方或双方的、培训费用而产生的债务;
(8)为了支付合法且必要的社会交往款项而产生的债务;
(9)夫妻双方通过协议规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共同债务怎么分配,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在离婚纠纷中关于共同债务的分配问题,根据相关要求,对于那些源自于原配偶之间共同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应由两位当事人共同承担还债责任。
假如在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偿还债务的情况下,或者其中某些资产已被各自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应该共同协商如何进行债务的分期偿还。
对于那些个别性质的债务,则将由相关责任人独立承担返还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从字面上理解即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花销所产生的债务。
而这种债务主要是源于夫妻共组家庭后,为了维系家庭共同生活的日常需求,以及对于共有财产的有效管理、合理支出与投资回报等业务事项的处理过程中所导致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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