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所欠的债务一个人还可以么
一、夫妻后所欠的债务一个人还可以么
离婚之后,原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继续存在,并且必须由两人共同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现行,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为维持家庭生计或者为了履行抚养、等法定义务而产生的所有债务,都应该被视为是,离婚之时,也理当用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来进行偿还。
以下几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则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其中一方以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1)夫妻双方在婚前已经达成协议,明确约定由某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但是,如果该协议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规避债务,那么这种约定就无效。
(2)在未经另一半同意的情况下,一方擅自资助与自己并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欠下的债务。
(3)同样地,在未经另一半同意的情况下,一方独立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且其所得收益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的债务。
(4)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二、离婚怎么规避对方欠下的债务
面对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通过公告渠道向公众宣布申报债权;其次,在决定夫妻双方如何分担债务时,应当充分征求的意见和建议;再次,可以考虑将债权方作为第三人加入诉讼程序;此外,当法院判定某一方承担清偿责任时,也应该同时判决另一方承担;最后,如果在离婚之后发现存在共同债务,债权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应该将离婚双方都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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