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父母信用卡债务离婚怎么划分
一、夫妻双方父母信用卡债务怎么划分
在咱们俩没离婚之前欠下的钱,离婚后也得一起还哦。
万一咱俩的钱不够还债怎么办呢。
或者说咱俩想把家里的东西分了再算这个债的话,那就得自己商量怎么解决啦。
要是商量不通,就要交给来裁决了,看实际情况咋样嘛。
如果你我二人都觉得可以,那就在里写清楚债务该咋办就行了。
如果咱俩就是搞不定,那就让法院来看着这个债务到底应该谁来还吧。
总之啊,有这么几点需要注意:首先,如果信用卡上的钱是用在咱们家的日常开销,或者是一起做生意用的,那这笔钱就算是咱们俩的共同债务,得咱们俩一起来还;
如果信用卡上的钱是用来支付一方的个人花销,或者是干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比如说赌博、放高利贷之类的,那就只能让用卡的那一方自己来还,另一方就不用操心了。
这些都是法律规定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一方有债务怎么办
当我们面临离婚问题时,首要任务就是弄清楚到底谁应该负责偿还那些欠下的债务呢?这就得从债务的种类开始分析了:如果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共同债务,那就很容易理解了——一般是指为了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开支而产生的借款,或者我们两个人都签署过的,或者我签了你也认可的借款。
即使我们已经离婚了,债权人仍然有权找我们其中的任何一个来还清这些共同债务。
至于个人债务嘛,就是和我们两个人的生活没有直接关系的债务,比如我自己借钱做生意,但赚到的钱并没有用来改善我们的生活质量。
如果我们在离婚协议中或者法庭上已经明确了财产分配的细节,那就按照这个来执行吧。
不过要注意哦,这些内部的约定对于债权人可是没有约束力的,他们可以找我们中的任意一个或者两个人来讨债。
如果我们在离婚之后帮前任还了债,那我们也可以试着去找他/她要回来。
但是,如果这个债务本来就是他/她的个人债务,或者我们在离婚的时候没有明确说明这是我们的共同债务,那我们可能就没办法去追回这笔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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