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协议债务归谁还
一、后协议债务归谁还
关于该问题的解答,应基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若涉及到的债务为夫妻共有的,则在离婚之际,这些必须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责任进行清偿。
若是因共同财产无法满足清偿需求或是双方财产分属各有,那么可以由夫妇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何进行清偿。
然而,如果债务被确认为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原则上而言,该方需独立承担清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由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
若共同财产无法满足清偿需求或双方财产分属各有,则可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如何进行清偿;如协商无果,则由人民依法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款谁还
(1)依据现行的,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阶段内,夫妻双方一同购买的房地产理应被视作两个人共同拥有的财产;同时,在这种情况之下,随之产生的债务也应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负担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他们必须要共同承担还清的重大任务。
(2)如果有一天,这对夫妻不幸宣布分手,面临着离婚的困境,那么这项未偿还的债务仍然需要由他们共同承担。
但是,在得到夫妻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其中一方可以代替另一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还款责任。
(3)如果在离婚后,获得了房屋所有权的那一方没有能力继续支付住房贷款,银行仍然保留权利向其配偶进行索偿。
正如前面提到过的,对于银行来说,无论是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还是尚未取得,当事人都应该被视为共同的,银行可以选择向任何一方追讨债务。
然而,在个人层面上,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房产所有权以及债务承担的方式,但这些协议只在内部具有效力,不能直接对抗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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