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分配债务
一、离婚后如何分配债务
关于离婚时涉及到债务处理问题,有如下三种解决方案:
(1)若判定所涉债务为夫妻双方共同所负之债,那么应由夫妻二人以其共有财产进行清偿;
(2)如确认该笔债务系夫妻中的一方为了个人非合理支出而产生,或者足以证明此债务纯属该方个人债务,那么理应由该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其配偶则无须负责代为偿还;
(3)倘若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达成了有关债务协议的书面约定,则可按照协议内容来妥善处理相关债务事宜。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以属于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可追加债务吗
离婚事宜尘埃落定后,倘若出现了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负债状况,双方可以据此展开追索权的行使。
根据现行的明文规定,夫妻之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分担偿还责任,并通过动用共同所有的财产来实现款项的清偿。
但是,假如共同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全部债务的话,双方需配合协商,拟定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若经过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便可以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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