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可以在离婚后不承担债务,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怎么做可以在离婚后不承担债务,法律上如何认定
离婚时要想证明一方欠的债是他自己的事,另一半就不用替他还,需要提供这些证明:
1、如果借钱时,债权人和欠钱的那个人说这就是那个人自己的债,比如说在上也这样写的话;
2、两个人自己定好,后赚的钱各归各用,如果男方或女方借钱出去,别人知道这个规定,那就只能用这个人自己赚的钱来还;这种情况很少见,因为一般的夫妻不会把这事告诉别人,而且在这种纠纷里,那个欠债的人或者他/她的配偶得证明“别人确实知道这个规定”才行;
3、能证明这个债不是在两人还没离婚的时候欠的。
像在结婚前或离婚后欠的债,一般都认为是个人债,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这个债是用在了婚后的家庭开销上。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民法典中中债务怎么界定
再婚以后,如果两个人一起签了字,或者一个人签了字另一个同意了,或者一个人欠债但是是为了家里用的,这些都算作共同债务。
还有就是,如果夫妻俩一起签了字或者其中一个人后来承认了这个债务,那么这也是共同债务。
另外,如果一个人在结婚期间以自己的名义为了家里的日常开销而借的钱,那也是共同债务。
1、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属于个人的,离婚的时候不用分;
2、再婚的时候,两个人的财产也可能变成共同财产,比如:
1、结婚期间赚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的收益;
4、继承或赠予的财产(除非或赠予合同上说只给某一方);
5、其他应该是大家共有的财产等等。
再婚的时候,如果两个人对财产有约定的话,离婚就按照那个约定来分;如果没有约定,就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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