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债务是不是合法
一、夫妻协议债务是不是合法
在离婚协议中对于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如果约定是符合要求且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只有债权人才有权利按照此协议中的约定去进行债务的分割。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若债权人对此协议的约定并不知情,那么即使签署了离婚协议,债权人依然有资格要求离婚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责任。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获取的财产,若经夫妻二人书面协商确定为各自所有,则在这种情况下,若夫或妻某一方对外负有负债,并且相对应的债权人均了解到他们之间关于财产归属的约定,那么就应当由当事人以其个人财产来负责清偿这笔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离婚时如何判定
在夫妻关系继续存在的期间里,关于债务问题的裁定依据主要如下:首先,如果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之后通过明确确认表明了共同负担此项债务的立场,则这项债务将被视作夫妻二人共同承担的责任。
其次,如若一方向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物资所需而以其个人名义所欠下的债务,也被视为应由夫妇共同承担但仅限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产生的债务。
最后,如果有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该笔债务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饮居、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或是源于夫妻二人的协商共识和共同的意志表达,那么这也将构成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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