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躲避债务是否合法
一、放弃继承躲避债务是否合法
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享有者主动放弃对被继承人在世期间所拥有之财产的继承权,从而规避其所背负的债务责任,乃是合法行为。
若继承人并未继承源于被继承人的任何财产,那么其自然无须承担该财产所引起的任何债务问题。
当一个人生命终结后,其生前所拥有的财产便会通过法定程序或根据其转移至他人名下,此种人称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离世之际遗留下的所有财产均可视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遗嘱的内容,有权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便是“继承人”;继承人依法直接享有或者由被继承人通过合法遗嘱赋予的,继承被继承人财产的权力便被称为“继承权”。
根据《》的相关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放弃继承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示吗为什么
1、继承人若欲表示放弃继承,其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给其他继承人知晓;若采取口头形式表达放弃继承意愿,并得到当事人本人认可,或者存在其他充足证据加以证实,亦可予以确认。
然而需注意,继承正式启动之后,继承人如有弃权之意,应于遗产处分之前明确表达出来。
反之,若无任何此类表示,则将被视作接受继承。
2、关于书面形式放弃继承权的具体书写方法,大致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声明人的个人基本信息;其次,声明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最后,所放弃的遗产相关详细信息。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指的是被继承人在生前依法应当承担的税款、罚款以及应由其个人负责偿还的合法财产性债务。
这些债务理应由被继承人自行清偿,而在被继承人离世之际,获得遗产之人则应在所获遗产份额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进行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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