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内购买房产尚欠债务离婚时如何分割
一、夫妻婚内购买房产尚欠债务离婚时如何分割
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地产,如若归入夫妇双方共享的财产范畴内,便理应将因此产生的债务确认为夫妻共同责任之一。
如果最终面临离婚局面,此类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则需通过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予以偿还。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夫妻为了维系家庭共同生活或履行子女、父母等法定义务而背负的债务,均应被视作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
在离婚之际,这些债务也应以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作为清偿来源。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房子赠与离婚怎么判
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时期内所获取到的房屋赠与财物,在办理之际,必须首先进行深入细致地审查,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妇二人共同享有的财富,然后才能够做出相应的公平公正的分割决定。
一般而言,当婚姻保有状态下发生的房地产赠送行为,都会被视为夫妇二人共享的财产权益。
当涉及到的复杂问题时,首要的步骤便是由夫妇双方自行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如果经过努力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就需要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裁决。
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采取以下几种方法来妥善处理相关事务:
(一)如果夫妇双方都声称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并且愿意通过竞争性出价的方式来争取,那么法院应当予以批准;
(二)如果其中一方坚持认为自己对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法院将会委派专业的评估机构,根据市场价格为基准,对该房产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而最后成功取得房产所有权的那一方,应该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赔偿;
(三)如果夫妇双方都没有提出对房产拥有所有权的主张,那么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变卖,并将所得的资金按照合理的比例进行分配。
假如赠与人已经明确表示只将房产赠与给某一方,那么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该房产将会被认定为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将直接归属于该方所有,不需要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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