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院怎么判债务问题
一、离婚法院怎么判债务问题
在涉及到离婚和欠款问题的审判过程中,遵循以下规则:首先,如果被认定为是属于,则通常会做出判决要求双方一起负责偿还;反之,若被裁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往往会判定由该债务的债务人来独自负担。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实际上是指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为了支撑家庭财务结构、履行、之责以及为了维持日常生活、企业运营等方面的需求,而产生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时债务谁还了怎么判
关于涉及夫妻间债权债务问题的法院判决法则如下:若所述欠款系夫妻共同债务,则序例上将被判决应由该夫妇双方共同负担;反之,若是仅属当事人一方就其个人事项之欠债,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应由该债务人为唯一责任人自行承担。
而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指的通常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夫妻双方为了满足家庭生活、子女、赡养父母以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需求而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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