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净身出户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一、离婚了债务还需要承担吗
夫妻双方当然有权力就债务的分担事宜进行充分协商,然而这并不足以对抗那些对该情况毫不知情的债权人。
在双方未曾事先达成约定的情况下,即便一方选择净身出户,但对于婚姻期间所产生的共同债务,他们依然负有连带的还款责任。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在离婚之际,夫妻二人对共同负债理应共同承担。
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财产被分配至各自主张的所有者手中,那么双方便可通过协商来确定如何清偿这些债务;若协商无果,则由当地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应当如何界定婚前债务
关于如何界定婚前债务问题:我们通常将日期前发生的任何债务统称为婚前债务;而且,针对这些婚前债务,通常由负债人自行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能够提供切实的证据表明这类债务被用于了夫妻的日常生活或共同生产运营活动,那么就应该由夫妻共同负担进行清偿。
一些特殊情况也需要注意,即夫妻双方在合同上签字认可的债务以及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婚后以其个人名义为了满足家庭日常必需而承担的债务,都应视为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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