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离婚后怎样处理
一、债务后怎样处理
在进行相关处理之前,我们需先对该债务予以明确界定,究竟为抑或个人债务。
鉴于这两类债务在离婚过程中的处理方法截然有别,因此辨明其属性至关重要。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所需承担的义务原则如下:首先应以共同财产先行偿还;若共同财产无法实现足额清偿或财产已归属各人所有,则双方可协商制定清偿方案;如协商无果,则交由人民法院裁决。
至于一方个人债务,除非另有特殊约定,否则通常由该方独自承担。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的债务如何认定
若无特殊约定,婚前产生之债务当视为某一方的单独责任,由该方全权负责。
在处理涉及离婚争议的案例时,债务成因的审核主要聚焦于行为是否出于家庭共同生活所需。
对效力性的审查同样具有至关重要并且直接相关的意义。
尽管借款事宜属实,只要配偶在借贷之后并未将款项用于家庭共用或进行任何形式的家庭投资,该笔借款便应当被归类为个人责任范畴。
最后,如果确实存在借款事实,而且借款也是为了满足家庭共同生活需求而进行的,那么夫妻双方均应对此借款事实有所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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