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呢?
解决方案: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注意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以及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方面的规定,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该平等协商,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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