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可以向分立后的哪家公司追偿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可以向分立后的哪家公司追偿
在法律规定中,债权人享有向任何一家与其存在债权关系的公司主张债权的权利。
在偿还债务方面,该被偿还债务之公司同样拥有向相关其他公司的追索权。
当企业进行公司分立操作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对其所有资产进行公正分配,具体应用到债务上,则须实行债务分割。
尽管公司之间可能通过某些约定将债务分摊,但无论这些约定如何严谨,取决于它们是否真实有效,公司始终对债权人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连带还款义务。
在公司分立之后,无论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原有的公司,都需对债权人承担起连带偿还责任,这意味着他们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各个公司分别提出债权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所提出的债权请求总额不得超出其总债权额。
除非在公司分立之前,债权人已经和公司就债务清偿事宜达成了书面协议并对此作出特别约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的债务能是归谁承担的
为适应复杂而严格的法规框架,公司的负债通常由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资产进行全额偿还。
在以“有限责任”为特征的企业中,各需以其承诺缴纳的资本总额作为承担企业责任的上限;而在另一大类的企业——“”中,每位股东都需要以他们购买和认领的股票数量为依据来决定自己在企业中的职责与付出。
如果公司的股东们滥用公司赋予他们的权力,给公司的债权人带来了损失,那么这些股东还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共同连带的责任。
三、公司合并合并前的债务如何处理
在公司进行合并之前所产生的债务,将由合并之后继续存在或作为新成立公司的单位承担起偿还责任。
在此过程中,各合并方必须签署一份严谨的合并协议,并且对合并前后的公司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各项财物进行详细的编列和审定。
一旦公司方面做出合并之决定,就应立即在十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通告债权人,并在接下来的三十天内通过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开披露。
在通知债权人之后,债权人有权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天内,或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十五天内,向公司提出债务清偿或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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