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变更之后,原法人的债务怎么追回
一、人变更之后,原法人的债务怎么追回
对于法人变更后原法人所应承担的债权债务相关事项,法律有着明确的规范:法人变更主要表现为企业的合并和分立两种形式,在此过程中,如发生公司合并事宜,应对各合并方的债权及债务进行整体性的综合考虑,最终由存续的公司或全新的公司来继承和承载这些负债。
然而当面对公司分立的情况时,由分立形成的各个新公司需对原公司所产生的所有债务负担起连带的偿还义务。
但是,如果在公司分立之前,公司已经与其债权人就债务清偿事宜达成了书面协议且该协议内容中另有所指,则以该书面协议为准。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公司债务怎么清偿债务清偿顺序谁先谁后呢
公司债务清偿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然后按以下顺序进行:
(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工资、医保、伤残补贴等款项,以及应划入个人账户的养老、医保费用,以及法律规定的补偿金;
(二)除了上述款项外,破产企业还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税款;
(三)最后偿还普通债权人的债权。
三、如何分配公司债务情况
呢,就是只用出的那部分钱来负责公司的债;就不一样了,所有股东都得拿出自己手里那点股票负责公司的债。
但这也不是无条件的,比如有限责任公司里的股东,他们要想在公司经营出错后还能只担有限责任,就必须保证在公司成立之初,资金真的全都到位了,而且之后不能偷偷把钱拿走。
以上是关于公司法人变更之后,原法人的债务怎么追回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