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一、企业转让前的债权债务怎么办
在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转让过程中,原有公司所持有的所有债权与债务亦将伴随转移至新的接手公司承担。
就此而言,在进行股权或资产的转让之前,有必要向原有的债权人发送相关的通知,征得其明确的同意。
倘若未能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则可考虑对原有的债务进行提前清偿。
依据现行的,当法人实体进行合并操作时,其权利和义务将自然地由合并后的新法人实体所享有及承袭。
而在法人实体发生分立的情况下,其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将由分立后的各法人实体共同享有,同时亦须负担相应的连带性债权和债务。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债权人和债务人
未经债权人明确表示认可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债务转移的协议被视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在债务全部或部分转移至第三方的过程中,应事先征得债权人的书面许可。
若未取得债权人的明确许可便擅自实施此类债务转移行为,那么该等转让行为将被认定为无效。
鉴于此,若债务人在未得到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前擅自进行债务转移,这无疑是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同时也违背了法律所规定的自愿原则,进一步损害了债权人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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