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离婚协议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离婚协议需要什么材料呢?
解决方案:
-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证明。
- 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 离婚协议书草稿,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
- 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总结:
如果您需要公证离婚协议,那么您需要准备好上述材料,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机关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办理公证前,您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公证机关,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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