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应?
我最近收到了很多人的咨询,他们都在问公证处离婚协议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应,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了公证手续,那么公证处离婚协议书就具备法律效应。
有很多人并不清楚公证处离婚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和办理流程,这就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我想在这里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公证处离婚协议书的相关知识。
公证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
公证处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由公证处根据双方的意愿和法律规定起草的一份协议书,该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结婚日期、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债务分担等方面的内容。
公证处离婚协议书的办理流程
- 双方协商:夫妻双方应当就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 起草协议书:公证处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起草离婚协议书。
- 双方签字: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
- 办理公证:夫妻双方应当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 领取公证书:公证处审核通过后,夫妻双方可以领取公证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小编总结
公证处离婚协议书具备法律效应,但是在办理公证手续时,夫妻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协议书的内容,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夫妻双方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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