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移时有哪些形式要求
一、债权债务转移时有哪些形式要求
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有权自主决定转让自身所拥有的权利或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其实是他们对自身权益的合法处置。
通常情况下,只要债权方在行使其权力之前向对方发出通知,或者在得到对方明确的同意之后,即可实现转让的效力。
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权利转让以及义务转移,根据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需要进行必要的审批、登记等手续才能被认可为有效存在。
在此种特定状况下,作为债权方的您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定程序进行处理,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合同转让行为最终能够获得法律的支持与保护。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能够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不得转让吗
在正式的法律文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关于规定债权不被转让的条款。
中国现行的也明确承认了禁止债权让与特约的合法有效性。
债权人一般具有某种程度上的隐秘特性,他们的债务关系往往不为外界所知悉。
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接受的第三方当事人,他们可能并不清楚原来的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曾经签订过相关的转让协议,而依旧选择和债权人就此进行谈判并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关键在于判断这个第三方当事人是否属于善意行为。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她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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