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转移财产怎样认定期限最新规定?
离婚时,一方为了在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利益,可能会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如何认定离婚转移财产呢?认定的期限又是多久呢?
离婚转移财产的认定
离婚转移财产是指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
离婚转移财产的认定期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离婚后”是指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那么他可以在发现后的一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小编总结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应该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加强沟通,共同管理夫妻共同财产,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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