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的离婚协议真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包括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重要内容,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些夫妻会选择将其进行公证,公证的离婚协议真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解决方案:
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总结:
公证的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只要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合法有效的,为了确保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将其进行公证,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可以增强其证明力,减少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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