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方离婚了债务怎么追责
一、欠债方离婚了债务怎么追责
如果欠债方离婚了,债务的追责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判断。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1. 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夫妻共同债务通常包括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日常生活开销等所产生的债务。
2. 债权人可以向后的夫妻双方,在执行阶段,夫妻双方的财产都可能被用于偿还共同债务,包括工资、房产、存款等。
(二)个人债务的情况
1. 如果是欠债方的个人债务,例如欠债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该债务应由欠债方个人承担。
2. 离婚后,债权人只能向欠债方个人追责,其前妻或前夫不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欠债方个人,要求其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
二、欠债的话夫妻离婚能保住房子吗怎么办理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很难保住房子不被用于偿债。
(一)夫妻共同债务情形下
1. 界定: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例如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况)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夫妻共有财产包括房子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即使离婚并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债权人仍可要求以该房产偿债,因为这种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2. 例外:如果债权人与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约定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则房子作为非债务人一方的财产可以保住。
(二)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
1. 证明:需要证明债务是一方在婚前产生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
2. 处理:如果能证明是个人债务,房子如果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约定为另一方的财产,可以保住。
关于办理,如果要离婚保住房子,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签订对财产进行分割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由法院判定债务性质及房产归属。
三、欠债的话夫妻离婚能保住房子吗怎么办
如果存在欠债情况,夫妻离婚时能否保住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债务性质
1.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债权人仍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如果属于,就可能被用于偿债。例如夫妻共同借款用于家庭生活开支等产生的债务。
2. 个人债务。若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个人债务。这种情况下,另一方的财产(包括房子中属于另一方的份额)通常不会被用于偿还该债务。
(二)房屋产权情况
1. 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债务,可能会被执行来偿债;对于个人债务,属于负债方的那部分财产份额可能会面临偿债风险。
2. 一方个人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债务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房子一般不会被用于偿债。
如果面临这种情况,建议寻求专业律师,详细梳理债务情况、房屋产权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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