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产证加名,属于共同财产么?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呢?这是一个让很多人感到困惑的问题,在我国,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房产证加名并不一定意味着就一定属于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在结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并且在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在加名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加名时明确约定了该房产的归属,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那么该房产将不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结婚后房产证加名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双方在加名时没有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那么该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在加名时明确约定了该房产的归属,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那么该房产将不属于共同财产,在进行房产证加名时,建议双方明确约定该房产的归属,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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