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还房贷,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
有很多人咨询我这样一个问题:夫妻一方还房贷,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这可真是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啊!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详细解答一下。
在我国,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其中就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夫妻一方还房贷的情况下,离婚时财产该怎么分呢?有以下几种情况: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金额、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补偿的金额和方式。
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由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这种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归登记一方所有,但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可以根据房屋的市场价值、剩余贷款金额、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小编总结:
夫妻一方还房贷离婚财产怎么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判决房屋的归属和补偿金额,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明确的规定,法院在判决时会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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