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村里给了一块宅基地,还能盖房子吗
一、十年前,村里给了一块宅基地,还能盖房子吗
在完成宅基地的确权之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重建住宅。
惟需满足以下两个前提条件:第一,必须具备申请建设新居所应具备的所有法定条件;其次,所欲占用之土地应当符合所在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待相关审核机构及政府主管部门予以批准许可后便可着手建造新屋。
在此之前,如若要在原有的房屋宅基地上建设新的住房,则需首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待审核再次通过并按照审批文件中所明确的施工范围以及获批宅基地的面积标准进行房屋的修筑工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收回
在以下情形中,农村宅基地有可能面临着被收回的风险:超过规定面积(法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超出的部分将会被依法回收;长期闲置且荒芜废弃的宅基地,特别是由于年久失修导致原有建筑损毁甚至彻底倒塌的情况之下,这块宅基地极有可能面临被回收之命运;未经合法审批程序,擅自占用耕地及林地作为宅基地使用的情况,这块土地将无法得到明确产权认定,并且会被强行回收处理;对于由城镇居民违法购买取得的农村宅基地,也将有可能面临被回收的境遇;而在非农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方式获得的宅基地,他们仅能全权继承该宅基地上的建筑物,然而宅基地本身则会被依法强制收回。
以上是十年前,村里给了一块宅基地,还能盖房子吗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合飞律师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