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姻内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很多人在结婚前可能没有意识到婚前财产公证的重要性,或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行公证,在这种情况下,姻内共同财产应该如何界定呢?
解决方案:
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能够证明这些财产是个人财产或者是在婚前已经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如果在婚后没有进行变更登记,那么仍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在婚前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某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那么这些财产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未做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意味着姻内共同财产无法界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签订财产协议、提供相关证据等方式来明确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财产界定方面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建议夫妻双方在结婚前充分了解婚前财产公证的重要性,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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