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婚内债务如何处理
一、离婚婚内债务如何处理
婚内债务在离婚时的处理要分不同情况。
(一)夫妻共同债务
1. 如果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例如,为了家庭购房而背负的房贷,为了孩子、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所借的债务等都属于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1. 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这种情况下,由负债一方自行偿还。
2. 比如一方私自进行赌博等非法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二、离婚如何认定财产转移罪
在离婚案件中,认定财产转移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产转移的界定
1. 隐匿财产。例如一方将本应属于的存款,私自转存到他人名下账户,并且故意隐瞒该账户的存在。
2. 变卖财产。在离婚前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房产低价出售给他人,售房款据为己有或转移到其他地方。
(二)主观故意的认定
转移财产的一方必须有主观故意。如果是正常的商业交易或者合理的财产处置行为,不能认定为财产转移。比如,因为生意失败导致财产减少,这不属于故意转移财产。
(三)损害后果的考量
这种财产转移行为必须对另一方的财产权益造成损害。比如使得另一方在时少分或者无法分到应得的财产份额。
需要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各种证据进行判断,如银行流水、交易记录、证言等,由法院来最终认定是否构成财产转移行为。但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财产转移罪”,在分割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涉及恶意逃避债务等其他违法行为,可能涉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处罚。
三、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一些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1.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的盈利;
3. 的收益,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部分;
4.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等。
(二)分割原则
1. 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例如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约定了某些财产的归属;
2. 没有约定的,一般均等分割,但要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如果一方存在、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在时得到照顾;
3. 同时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例如分割房产时,如果女方孩子,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女方分得房产或者多分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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