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债权债务消灭理由有什么
一、原债权债务消灭理由有什么
原债权债务消灭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履行完毕:债权债务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使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例如,债务人按时足额偿还了借款,债权人收到款项后,债权债务即消灭。
2. 抵销:双方互负债务,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一方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抵销。比如,甲欠乙 1000 元,乙又欠甲 800 元,双方可进行抵销,各自的债权债务减少 800 元。
3. 提存: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债务,债权债务消灭。提存是为了避免标的物因债权人原因而毁损、灭失等风险。
4. 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债务人的债务即消灭,这是债权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
5. 混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归于一人,债权债务关系自然消灭。例如,合并后,原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因混同而消灭。
二、原转让后还能享受债权吗
原股东转让股权后是否还能享受债权,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 若中明确约定原股东在转让股权后仍享有相关债权,且该约定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原股东在符合约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债权。
2. 倘若协议未对债权归属作出约定,一般情况下,债权随着股权的转让而转移给新股东。因为股权代表了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包括对公司资产的权利,而债权也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原股东转让股权后,其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已转让给新股东,相应地,对公司债权的权利也随之转移。
3. 然而,如果债权的产生是基于原股东与公司或其他方之间的特定法律关系,且该关系在股权转让后并未发生变更,原股东可能仍有权主张该债权。但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事实和证据来确定。
三、原债权人不配合变更怎么办
若原债权人不配合变更,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债权变更的相关约定及违约条款,若有,可依据合同要求原债权人履行配合变更的义务,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其次,与原债权人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其不配合的原因,尝试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如解释变更的必要性、提供相关保障等。若沟通无果,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由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促使原债权人配合变更。最后,若以上方式均不奏效,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原债权人配合变更债权事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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