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无效及其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无效及其无效情形有哪些
婚内债务协议在某些情形下会被认定为无效,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协议无效。例如夫妻双方为逃避对第三人的债务,通过协议将债务归于一方,意图使第三人无法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这种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比如约定逃避税收等法定缴纳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协议无效。若夫妻双方签订债务协议,表面看似是对债务的合理安排,实际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该协议无效。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议无效。如果债务协议的内容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如涉及违法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分担等,也会被认定无效。
总之,婚内债务协议需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否则可能被认定无效,无法达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二、如何判定房产是还是
判定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购房时间。若房产是在前购买,一般可认定为婚前财产。比如一方在领证前独自出资并完成房产登记,该房产就属于婚前财产。
(二)出资情况。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全部房款,即使婚后才取得,该房产仍属于婚前财产。若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房,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视为,即婚后财产。但婚后一方用其全额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属于婚前财产。
(三)房产登记情况。婚前购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为婚前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若不能证明是用个人财产购买,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判定房产归属需综合考虑购房时间、出资及登记等多方面因素。
三、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后应承担什么责任
男方再婚后,仍需承担对亲生子女的法定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支付。男方有义务按照或判决确定的数额、方式和期限,定期向女方支付孩子的费,以保障孩子正常的生活、、医疗等方面的需求。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抚养费数额,应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进行。
(二)行使探望权。男方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同时应在探望过程中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积极与孩子沟通交流,为孩子的成长提供情感支持。探望的时间、方式等应遵循约定或法院判决,不得干扰女方及孩子的正常生活。
(三)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责任。例如孩子遇到重大疾病、等需要大额费用支出时,男方通常应承担相应部分的费用。总之,男方的身份和责任不因再婚而改变,应切实履行对孩子的抚养和关爱义务。
以上是关于哪些婚内债务协议无效及其无效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合飞律师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