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网上的图片算侵权吗
一、用网上的图片算吗
著作权制度因其涉及财产权益在民事法律中占据重要地位。
依据中国,若网络图片仅供非商业性使用则不视为侵权。
如擅自使用即构成侵权行为,非商业性则无需赔偿,但需停止侵害并公开致歉。
这一法规在执行我国民法公平原则的同时,也对维护平等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二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二、如何用百度图片上传抖音不侵权
若仅以合法方式使用他人网络上发布的图片则毋须担忧构成侵权,但若将其用于商业或牟取经济利益,便可能构成侵权。
侵权行为系指行为人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未能按照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使用标准,私自使用该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其演绎的艺术表演、视听作品或是广播电视节目的过程中出现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即意味著行为者不仅未能征询作者及其他相关著作权人事先允许,甚至也不处于著作权法所准许的合理利用或法定应用的范畴内,而擅自运用他人作品,因此,这无疑是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行径。
这种侵权行为有可能导致著作人身权受到侵害,亦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失,更甚者,还可能同时侵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与财产权。
例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这类侵权行为可能只涉及到对他人著作财产权的侵损,然而滥用他人作品的行径,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与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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