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20多天可以拿离婚证吗
一、冷静期20多天可以拿离婚证吗
大家都知道,在咱们这儿,夫妻俩先要有个20天的“冷却期”才能提出离婚请求!从民政部门开始接受你们的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算起,30天内如果有一方不答应离婚的话,那就得把这个申请撤销。
到了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天呢,两个人就得拿出名正言顺的件去登记处申领离婚证书了!如果没去申领,那就是默认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了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30天过了4天还能吗
关于冷静期超过三十天是否仍可选择离婚这一问题,回应如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正式实施以来,对于那些希望通过协商达成的夫妇而言,必须经历为期三十天的冷静期。
若在三十天的冷静期结束之后,双方仍然坚定地决定离婚,那么他们应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请求颁发离婚证书。
在此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批准,并向申请人发放离婚证书,从而正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
三、冷静期30天后不去是不是作废
若离婚30日的冷静期满而未能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自动失效。
需注意,此规定仅适用于我国的协议离婚环节,且离婚冷静期时长通常设定为30个自然日。
自婚姻登记处收到双方递交的离婚登记申请书之日起算,这30日内,任意一方如有意撤销离婚申请,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待30日之冷静期限届满之后,双方须于同一时间段内在婚姻登记机关亲自提出离婚证书发放申请。
倘若逾期,婚姻登记机关有权拒绝颁发离婚证,进而终姻关系的合法性。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应被视作已主动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即不产生关于离婚的实际法律效力。
所谓离婚冷静期,通常是指在坚持离婚自由基本原则下,婚姻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其申请后退让给予他们妥善思考时间,以便撤回离婚申请并终止登记离婚程序的一段冷静思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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