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还需要去公证吗?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其中包含了双方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方面的约定,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去公证呢?这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遇到的问题。
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去公证。离婚协议书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有些夫妻可能会选择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存在争议,或者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那么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的约定。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也可以增加其法律效力,使其更容易被法院认可。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去公证,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愿,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信心,并且不担心日后出现纠纷,那么可以不进行公证,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存在争议,或者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约定,那么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作为证据,证明双方的约定。
离婚协议书还需要去公证吗?,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