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而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离婚协议公证需要什么资料呢?
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离婚协议,离婚协议是离婚协议公证的核心,需要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离婚原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内容。
《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证明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第四,如涉及财产分割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第五,如涉及子女抚养的,需要提供子女的身份证明、出生证明等。
第六,公证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具体的资料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前,建议当事人先咨询当地的公证机构,了解具体的要求和流程。
离婚协议公证的办理,可以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而产生纠纷,离婚协议公证也是一种法律保障,可以在需要时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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